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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-31 11:53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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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11月16日19时许,许清喜驾驶豫f-51066型农用三轮车将我父亲王太坤撞死后,并驾车逃逸,县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魏晓峰枉法向法院指控,县检察院单一指控刑事部分,民事部分,只字不提,导致法院枉法裁判,收取的伪证,颠倒黑白,将刑事代替民事,将一案分为两案判,将重罪轻判,本案审判程序严重违法,被枉法判许清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,判三缓四等于没判,赔偿部分,分文未判,审判长吴翠萍,审判员李凯,王国平等3人为严重包庇许清喜交通肇事逃逸犯,吴翠萍等3人故犯有;徇私枉法‘枉法裁判之嫌;吴翠萍等3人私下串通,暗箱操作,欺上瞒下,并能虚作假,上报假案,希望记者和网友看完之后,帮帮我转发,在此我就谢谢您了。求助人;王国印,联系电话;15516094153,15516055132.,13721899486,住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保安镇柳庄村。QQ1259976593QQ13404799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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